中企对外投资宜多方准备以应对投资审查
为防止技术外流、外资垄断、国家安全威胁等,世界各国陆续建立了外国投资审查制度,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审查。今年以来,全球投资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美欧纷纷严格外资投资审查,修订更新外资审查法案,扩大审查范围,降低审查门槛。
外资审查法案频频出台。特朗普签署《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进一步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权力范围,延长审查期限。德国修改完善《对外经济条例》,计划拟定新的法律草案,针对非欧盟投资者进一步收紧政府监管。英国政府发布《国家安全与投资》白皮书,赋予英政府更多对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监管权。欧盟通过了旨在加强投资监管的草案,推出新框架审查标准,设立外资投资预警机制,对投资进行监管。
投资审查范围扩大。美国将关键基础设施、关键科技、敏感美国公民个人数据信息投资新纳入审查范围,对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汽车、互联网和金融领域等敏感行业的交易加大审查,并新增审查外国人在美购买、租赁不动产交易及获得不动产相关权益。澳大利亚收紧了电力基础设施和农业用地的投资审查,针对关键能源基础设施和优质农田领域外国投资加大审查力度。英国政府将干预范围扩大至先进技术、双重用途和军事用途技术领域等。德国将军工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和为相关领域软件开发、云储存数据投资纳入政府审核范畴。
投资审查门槛降低。美国废止了外资投资占股低于10%的交易不受CFIUS审查的规定。英国将政府干预门槛从7000万英镑大幅下调至100万英镑,且只要交易涉及50%的资产或25%的股权转让,就要接受英政府审查。德国拟将德国经济部直接干预的投资并购项目门槛,从非欧盟投资者25%控股下调至15%。在中国国家电网收购德国电网运营商“50赫兹”20%股权案中,并未触发德国现行25%申报门槛,但德政府仍阻止我企业收购。
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受阻降温。虽然各国投资审查法案适用于所有外国投资者,但实质上重点限制中国投资。美国将中国列为投资敏感国,要求美商务部每两年向国会和CFIUS提交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报告。德国对非欧盟投资设限,意在限制中国投资。普华永道最新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同比下降25%至412亿美元,交易数量同比下降18%至315宗,短期内预计延续跌势。美国CFIUS否决的中资企业赴美投资案增多,上半年便有蚂蚁金服收购速汇金、大北农收购Waldo Genetics、中国重汽收购UQM科技公司等6起中资企业并购案被否决,2017年被否决总数为7起。德国首次启用外国投资法,否决中国烟台台海公司收购德国机床制造企业莱菲尔德金属旋压机制造公司。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宜多方准备。面对愈加严峻的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宜充分考察调研,及时跟踪投资东道国的政策动向,事前做好可行性分析。与我驻外使领馆、商协会组织沟通交流,了解相关贸易投资信息,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展会论坛等活动及各类相关培训。投资并购交易宜严格筛选,评估确定关键利益相关方并制定相应沟通方案,如果存在实质问题,做好准备制定相应救济措施。培养建立经贸、法律等领域专业化人才队伍,做好内部合规审查,规避法律风险,保持健康理性投资,推动我国对外投资继续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