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引进劳务政策
一、沙特倚赖外籍劳务
沙特倚赖外籍劳务,但因本国失业率高企,近期政策出现摇摆反复。沙特对于引进外籍劳务持较为开放的态度,是海湾地区最大的劳务市场,相当多的国民经济领域均倚赖于大量的外籍劳务人员。随着近年来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其劳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总劳动人口数量约950万人,其中沙特籍占比不足40%,部分美国官方组织的统计甚至显示总劳动人口中约80%为非沙特籍,主要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菲律宾、埃及等国家。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特别是2011年一季度西亚北非地区政局动荡以来,针对沙特本国适龄劳动人口失业率高企的现实,为缓解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沙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劳工新政,强制提高本国适龄劳动力就业比例,限制外籍劳务人员引入。但同时,受困于本国劳动人口工作效率低下且职业技能不足,单纯强调提高沙特籍劳动就业比例无法有效应对本国经济增长的需求,因此,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沙特政府的官方劳工政策将被迫在矛盾中摇摆与反复。
二、沙特引进劳务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外籍劳务人员在沙特务工与沙特籍员工一样受到当地《劳动法》约束。该法律经沙特内阁批准,于2005年9月27日正式颁布实施。全法包含十六章二百四十五条,从用工合同的订立、劳资双方关系、劳务人员应有的权益、劳资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劳资纠纷处理及处罚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自发布至今,根据用工情况的实际变化,沙特官方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与修改。
根据沙特新任劳工大臣阿迪勒2011年颁布的最新规定,为提高本国适龄劳动人口的就业率,沙特劳工部于近日正式启用了严格的“沙特化”比例分级考评制度,提升了部分行业雇员中沙特籍员工比例的下限。在该制度下,沙特劳工部将所有在沙注册的本国或外国企业,根据行业和企业人员规模,分别确定了详细的“沙特化”比例要求,以白色、绿色、黄色及红色标识“沙特化”比例完成情况,按顺序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和较差。对于“沙特化”完成比例中等以及较差的企业,沙特劳工部将会同投资总局、内政部、商工部等部门冻结其在沙经营活动及新的工作签证申请,以示惩处。
三、沙特引进外籍劳务的管理程序和工作签证发放流程
根据我处掌握的情况,如在沙中资企业拟引入外籍劳务人员来沙务工,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劳工部申请工作签证指标
申请工作签证指标,须向沙特劳工部呈报以下申请材料:
1、在沙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工部)
2、在沙投资许可证复印件(投资总局)
3、前一年度完税证明(天课和所得税总局)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保总署)
5、“沙特化”比例实时完成比例统计结果(劳工部分支机构)
6、项目业主介绍信
劳工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要求各项材料的对应主管部门一核对会签,并在各部门会签确认无误的基础上由劳工大臣正式批准工作签证指标申请。
(二)工作签证指标缴费
工作签证指标申请批准后,企业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签证指标费用和手续费。
目前每个工作签证指标的费用为2500里亚尔(约合667美元),入缴国库;每个工作签证指标的手续费一般为1800里亚尔(约合480美元),由劳工部收取。完成缴费手续后,沙特劳工部将通过政府内部办公系统将同意发放工作签证指标的意见发送至沙特内政部。
(三)内政部出具工作签证指标证明
内政部将依据劳工部意见,向企业正式开具工作签证指标证明(黄单)。该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通过内部办公网络由内政部直接发至沙特驻华使馆留存备查,一份交由提交申请的企业,作为企业向沙特驻华使馆具体申办劳工签证的依据。该证明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内容中详细注明了企业申请工作签证的工种及其对应数量。
例如某企业申请获得的工作签证指标总数为200个,其中包括木工100个,钢筋工100个,那么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该 企业可在上述工种及对应数量范围内凭上述工作签证指标证明反复多次向沙特驻华使馆申办签证,直到签证指标用满为止。但签证指标证明中限定的工种及对应数量不可相互调剂,即钢筋工签证指标如有剩余,也不得用于办理木工的工作签证。
(四)向沙特驻华使馆申办劳工签证
企业每次落实派遣的具体劳务人员后,应当按照沙特驻华使馆的要求通过授权的签证代理机构统一向驻华使馆递交签证申请,并附交内政部的工作签证指标证明。驻华使馆在实际发放劳工签证后,将相应在内政部规定的签证指标范围内扣减工作签证指标额度,直至全部工作签证指标使用完毕。
由于上述工作签证申请程序涉及部门较多,手续繁杂,且沙特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偏低,通常完整全部工作签证的申办流程耗时至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