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关于外国劳工的相关规定
一、有关劳工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的修订
根据2015年第一号法令要求,决定对2004年第14号法令颁布的劳动法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其中包括对实施“劳工工资保护制度”进行必要的立法修正。目前已采取必要措施,通过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的合作来推进该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劳工工资保护制度”旨在保障所有合法劳动者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如期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与社会事务部与卡塔尔中央银行、卡塔尔财政部等部门合作就如何执行劳工工资保护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步骤。
(二)劳动与社会事务部相关决议
1、卡塔尔劳动与社会事务大臣颁布了2015年第4号决议,批准了关于合法保护劳工工资的相关制度,并同意成立立法机构来保障该制度的实施,规定雇主必须在应结付日起7日内将员工工资汇至银行,按期支付劳动报酬
2、卡塔尔劳动与社会事务大臣颁布的2014年第19号决议规定:在劳动纠察司下成立劳资保护处,该处将负责监督上述制度的实施。
3、2014年第18号决议对劳动者的住宿条件与标准做出新的规定,取代2005年第17号决议中对劳动者住宿条件与标准的旧规定。新决议指出,劳工住宿将遵循新的要求与标准,无论从舒适度、或是从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要求上考虑,新的居住环境都会有很大改善。新决议旨在解决目前劳工宿舍居住单元紧缺的问题,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住宿条件,并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注意不违背相关的国际标准。
在由卡塔尔劳动与社会事务部、卡塔尔城市与建设规划部、卡塔尔集团、卡塔尔工程与遗产最高委员会、塔卡尔工程与铁路局等国家部门构成的委员会中,劳动与社会事务部积极发挥其成员作用,整理总结了既往劳动者的住宿标准,制定了新的住宿标准,并在卡塔尔城市与建设规划部积极协调,推动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卡塔尔国目前正鼓励兴建劳工大型高端居住社区,保证劳动者享有高水平的娱乐休闲生活,享受医疗、通讯、银行等必要服务,社区的建设还将遵循最高安全标准与卫生标准。
目前,工程办与柏尔瓦公司已在多哈工业园区建成两处宿舍城,这两个地方加起来可容纳十万劳工。未来,城市与建设规划部计划于各区再建五个劳工宿舍城,预计又将解决超过十二万劳工的居住问题,而各大私有企业也将纷纷兴建员工宿舍。
宿舍区示范单位
1、柏尔瓦·巴拉哈宿舍区
2、工程办宿舍区
3、凯尔瓦宿舍区(凯尔瓦通讯)
4、胡尔市柏尔瓦休闲项目
二、管理建议与行政手段
(一)根据劳动与社会事务大臣的决议,若出现违反决议规定的行为,可采取以下行政手段
1、停止向企业颁发任何营业执照。
2、终止劳动与社会事务部与雇主的一切业务联系。
若雇主自工资支付日起一个月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可采取以上处罚措施,但并不包括中止雇主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雇主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提供相关证明后,经劳动与社会事务大臣批准或授权批准,以上行政惩罚可解除。
此外,在劳工工资保障制度私有企业说明会上,通过与卡塔尔央行和其它各家银行合作,研究完善了对企业劳工酬薪制度的监督计划。该计划将进行系统检查,若发现存在非法挪用员工薪金的现象,薪酬保护办将派专员与企业沟通,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目前调查员人数已增加至295名,以应对逐渐增加的调查任务和不断上升的调查人数。
(二)申诉制度
劳动与社会事务部设有相关机构接受劳务申诉,劳动者可在卡塔尔国各地的劳动关系分局通过此类部门提交申诉,接受劳务申诉的部门可处理劳工群体使用的多种常用语言,提交的申诉应为阿拉伯语与劳动者所使用语言的对照版。
申诉处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在提交申诉后24小时内,由专员传召雇主或其代表到劳动关系办公室,传召形式为书面通知以及手机短信通知(发送至雇主在劳动部登记的有效手机号),规定相关人士在自申诉提交日期起的7个工作日内前往劳动关系局处理申诉问题。
2、申诉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由专员进行协调。
3、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局可处理多数劳务申诉。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予以解决,申诉将转交专门法庭(劳务领域)处理。
另外,劳动与社会事务部在专门法庭内设有代表处,为劳动者提供无偿帮助。
4、劳务诉讼应尽快处理并免去仲裁费,根据2004年第14号法令劳工法第10条规定,“由劳动者提起、或继承的所有与本法律规定权利、或与劳动合同规定权利相关的诉讼,应迅速处理,并免除仲裁费。”
(三)监督
对劳动法适用公司进行监督。由劳动调查专员对用人企业的遵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依据卡塔尔刑事法,调查员拥有总检察官授予的司法拘捕权,对违反劳动法的犯罪行为可施行拘捕与定罪,并将调查报告转交专局,对违法者进行刑事诉讼。
根据2004年第14号法令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调查专员拥有以下职权:
1、在白天或夜晚任何工作时间,无须提前告知便可进入场所,对记录、账本、档案等任何与劳动者相关的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行为是否合法。
2、收集用人单位使用材料及流通材料的样本,检查各类机器与设备,确保存在充分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健康及劳动安全,雇主或其代表将会获得关于取样的通知。
3、对劳动者宿舍进行卫生达标检查。
4、与雇主或其代表,或任何员工进行单独谈话,或是有第三方在场的谈话,询问与执法情况相关的任何问题。
(四)严厉惩处
根据劳动法近期所做的修订,条款中增加了有关加大对劳动者权利保护力度的内容,包括严惩违法者,规定对拖欠支付劳动报酬的违规雇主处以刑事处罚等。
对违法雇主将罚以一个月以内的监禁,并缴纳2000里亚尔以上、6000里亚尔以内的罚金,或是以上两种惩罚中的一种,罚金额度根据雇主违法行为所牵涉的劳工人数决定。
目前对违法雇主已作出相应惩罚,主要包括:将违规单位列入黑名单,停止其在劳动与社会事务部及内务部的一切业务,这也是对违规单位业主的一种制裁,因为它将使该企业与官方机构的业务往来陷入停滞,无论对企业还是业主都将产生巨大影响。但此项惩罚措施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