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2021.11.15 关于做好江苏省出国外派境外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商经函(2014)33号
2019.06.18 省商务厅关于实施江苏省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全覆盖的通知(苏商经函【2016】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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