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收优惠及税收体系

  • 2017.03.27
  • 税收政策指南
  • 来源:德勤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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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企业税收优惠通常是将正常的企业税率调低,以促进企业发展。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企业提供“实行小型企业税率”,降低小型企业的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

加拿大人控股的私人公司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方面的合格支出享有高达35%的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不超过当年支出限度)。不符合可退还投资税收资格的公司则可申请15%的不退还投资税收抵免额。加拿大各省也设有相应的研发税收优惠政策。

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还为不同形式的传媒及环境改善设有范围广泛的税收鼓励政策。加拿大还为企业设立各种其他税收优惠。根据经营所在省/地区,制造和加工企业可以申请相应的省/地区税务减免。加拿大人控股的私人企业非税务居民的全资子公司享有更多种类的减税优惠。

加拿大税收实行联邦、省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联邦和省各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地方的税收由省赋予。由于实行非中央集权制,各省税收政策具有灵活性,各省的税种、征收方式、均衡税负等都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省级税收立法权不得有悖于联邦税收立法权。

加拿大现行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公司所得税及附加税、社会保障税、商品与劳务税、消费税、关税、特别倾销税、资源税、土地和财产税、资本税等。联邦一级税收以个人所得税为主,辅之以社会保障税与商品劳务税;省级税收以个人所得税和劳务税为主,辅之以社会保障税;地方税以财产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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