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退税中的问题及对策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臣程企业运往境外的为境外工程所采购的设备材料、生活物资和不再运回境内的施工器具等出口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本文结济南市实际,就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退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退税中的问题
(一)行政政策方面
1.行政审批效率低。当基层税务机关发现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存在问题时,为加强监管,需要将其申请逐级报批。但从市税务机关到省局再到国家税务总局,层层上报,等到问题真正解决的时候,该项目可能已经不存在了。
2.无偿援助项下经援项目不能退税。对一般援助物资项下的出口货物,我国实税政策。但这一规定不利于调动企业参与无偿援助的积极性。
3.超期申报不予退税不尽合理。2012年7月,我国放宽了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之前,企业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期限为90天。企业要在90天内顺利取得所需的单证有一定的困难。放宽申报期限有效地缓解了这一问题,但企业仍有可能因各种原因报现象。现行规定对超期申报不予办理退税,实质是剥夺了纳税人出口货物应该获得退税的实体权利,对于纳税人不公平。
(二)企业方面
1.申报单证间在出口商品数量、名称和单位方面存在差异。税务机关及海关、外汇理局会对企业报送的有关单证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往发现商品出口报关时的数量、名称、单位等与国内供应商提供的情况有差别:如出口报关单上的商品重量一般以货运上船前海关过磅重量为准,与供应商提供的重量有出入;又如企业报关出口时未按照出口物品的明细报关,而是申报大类商品或是其他的情形,致使购进物品清单与报关单上出口商品在名称及单位等多方面不符。这些单证填写上的不规范影响着税务机关等对出口退税的审批。
2.商品编码归确。对外承包工程出口商品涉及品种繁多,出口商品编码归类的方法有多种。按不同类型的编码归类,有可能会导致同一商品适用不同的退税率。例如,蒸汽锅炉的平台扶梯既可按斗性质归入钢结构,适用5%退税率;世可以按其用途归入蒸汽锅炉零件,退税率则变为了17%。
二、政策建议
(一)行政政策方面
1.实现征退税管理一体化,建立退税工作备案机制。一是征退税机关要各尽其责,建立一个畅通、合作有序的联系网,定期对相关政策及企业情况予以沟通。在金税工程中对征退税进行整合,建立出口退税评估机制,为出口退税工作提供强大的防骗保障。二是要求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相关货物申报出口时登记其项目所在国及项目计划完成期限等信息,并对项目所在国的特殊会计政策、税收政策等因素进行必要的说明。
2.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财政机制,减少口退税对地方财政的压力。应将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与入共享机制结合起来,将“先分成、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分成”,即将增值税收入扣除出口退税之后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在编制预算时,准备好出口退税资金,保证退税的效率和金额,消除隐性转移支付,解决地方欠退税,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3.对无偿援助项下经援项目所需出口物资给予退税。无偿援助项下经援项目所需主要施工材料、设备都在境内采购,均可大规模带动机电设备出口以及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对外援助项目在给受援国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加快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为中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锻炼队伍、积累经验创造了机会。建议对无偿援助项下的对外援助项目能够参照援外优惠贷款项下的对外援助项目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4.引入新的服务机制和管理方法。一是将纳税人分类管理,对纳税历史记录良好的纳税人给予快速退税待遇,对新建企业或历史记录不好的纳税人增加审核的力度。引入注册税务师鉴证制度,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大额退税申请必须由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降低征管成本。二是建立延迟退税补偿制度。要对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期限予以规定,如果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完出口退税,税务机关要赔偿纳税人税款的时间价值损失。
(二)企业方面
1.重视出口退税工作,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出口退税业务的政策强且不够稳定,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实际工作退税十分繁琐,单证的核对工作量较大,应该安排专业的人员,保证退税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退税申报的及时性。对关乎退税的关健点要加强关注和审核:
(1)单证之间的匹配性。出口企业在取得单证各个环节要密切关注单证的名称、数量、单位的匹配,及时与供货商、报关行进亍信息沟通、确认。
(2)熟悉了解商品的归类规则。商品归类首先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及时与报关行沟通,以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商品进行正确的归类。
(3)关注退税申报期限。如果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特殊原因(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2公告第二条十八款列举)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可以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2.建立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退税工作规章制度。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与一般的出口企业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规章,使出口退税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应明确部门之间配合,特别是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配合,建立出口退税的全流程跟踪分析系统。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企业要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外汇管理部门、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更好地完成出口退税工作。外包工程企业在境外要遵守当地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当存在国际税收争议时,要及时向相关机构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