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1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2002年1月,劳动法改革工作委员会对劳动法进行改革,2004年4月,议会通过了“雇用和劳工关系2004年第6号法案”,2010年4月通过了“劳动机构2010年第172号法案”。坦桑尼亚现行劳动法主要有《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2004年第6号法案,2015年通过了修正案)、《劳动机构法案》(2004年第7号法案)、《劳动者补偿法案》(2008年第20号法案)、《职业健康和安全法案》(2003年第5号法案)、《国家社保基金法案》(1997年第28号法案)、《工会法案》(1998年第10号法案)等。坦桑尼亚劳工法案适用于所有外国雇员。
【劳动者权益保护】根据坦桑尼亚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障雇员基本权利和自由,雇主的行为要受到一定限制,包括禁止雇用童工、禁止强迫劳动、禁止歧视。雇主违反相关规定,侵犯雇员基本权利和自由将构成犯罪。另外,坦桑尼亚法律规定,雇员享有组织和加人工会的自由,并有权参加工会的合法活动。
【雇佣合同】坦桑尼亚法律规定,雇用员工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每(针对专业人才或管理人员)和特定工作合同三种。
【试用期】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的雇员,应该接受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在满3个月以后,雇主应确认他为长期雇员;纪律惩罚条款适用于试用期的雇员;在超过3个月试用期以后,雇员不能被辞退,他应被认为是长期雇员。
【解雇程序】根据坦桑尼亚法律,雇主对终止雇佣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雇主需要证明终止雇佣的原因与雇员的行为、能力有关或与业务要求有关,才能解除雇佣关系。另外,雇主多次向雇员发出书面警告,雇员仍无改进的,可以解除雇佣关系。
雇主解除雇佣关系的,应当向雇员发出书面通知,在按月支付工资的情况下,雇主应至少提前28天书面通知雇员,并告知终止雇佣的原因及日期。
【解雇费】按“日基本工资x7日x服务年限”计算支付。因法律原因被解雇的人员不享有解雇费。因法定原因被解雇的人员(如从事犯罪行为)不享有解雇费。解除雇佣关系时,雇主应当支付雇员终止雇佣前的全部工资,如雇员没有休假,还需支付年休假期间工资。
【工资水平】2013年,坦桑尼亚发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第196号政府公告),该标准分行业规定了最低工资,适用范围是所有私营经济部门的雇主及雇员,自2013年7月1日生效。具体标准如下:
表3-3:坦桑尼亚最低工资标准(2013)
行业 | 最低月工资(先令) | 约合美元 |
健康服务 | 132000 | 60.8 |
农业 | 100000 | 46.1 |
电信服务 | 400000 | 184.3 |
广播、大众传媒及通讯服务 | 150000 | 69.1 |
清关、报关 | 300000 | 138.2 |
航空服务 | 300000 | 138.2 |
内陆运输 | 200000 | 92.2 |
采矿业 | 400000 | 184.3 |
渔业 | 200000 | 92.2 |
一般家政服务 | 80000 | 36.9 |
普通宾馆 | 150000 | 69.1 |
餐馆 | 130000 | 59.9 |
私人保安 | 150000 | 69.1 |
资料来源:中国驻坦桑尼亚经商代表处
【加班】如果工作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雇员有权获得加班费。
(1)平日加班费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月工资x加班小时(或超过25分钟部分)x3/26x7x2
(2)非工作日的加班费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月工资x加班小时x2/26x7
【工作时间】根据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
(1)每周最多工作日为6天;
(2)每周最多工作时间为45小时;
(3)每天最多工作时间为9小时。
雇员连续工作超过5小时的,雇主应当允许雇员至少休息60分钟。任何4周内加班时间合计不得超过50小时。
雇主不得要求或允许孕妇、分娩后不足两个月的母亲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20:00-6:00夜班时间工作。
【社会保障】所有商业企业均须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NSSF)申请注册。拥有坦桑尼亚国籍者均不能免除,外籍雇员如果能证明已经建立其他养老计划,可以免除。支付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0%。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2015年坦桑尼亚劳动部颁布了关于工作签证的新政策,自10月1日起,凡在坦桑尼亚长期工作和居住的外国人,按照法律规定需同时持有劳动部颁发的工作证(Work Permit),移民局颁发的居住证(Resident Permit)两个证件。而且必须先申请劳动部的工作证,然后才能去移民局申请居住证。
【工作许可制度】坦桑尼亚劳动部批准的工作签证分为A、B、C、D、E五类,A类是针对投资者,即老板签;B类是针对医药、科学、数学老师及大学教授职位的申请者;C类是针对其它专业的工作者,如商务、市场、施工、场地等经理及其它职位;D类是针对注册的宗教人士及慈善机构人员;E类是针对难民。另外,到坦桑尼亚当地政府工作、援外专家或外交工作人员,可以申办减免证。
(1)A类居住许可证:投资者需从移民服务处取得免费TIF.1申请表格,并递交如下材料:TIC颁发的投资优惠证书、申请信函、公司备忘录和章程、出生证明、个人履历、教育证书、营业场所证明、公司注册证明、部门审批、护照复印件和6张护照照片。申请费用为1000美元(如通过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申请,须缴纳1100美元费用),有效期五年,以后每延期五年的费用为800美元。
(2)C类居住许可证:针对其它专业的工作者,如商务、市场、施工、场地等经理及其他职位,公司应为受雇的外国人从移民服务处免费取得TIF.1申请表格,并递交如下材料:申请信函、5张护照照片、出生证明、个人履历、学历证明、职位描述、组织机构证明、护照复印件、完税证明、雇佣工资和合同。并缴纳1000美元费用,如通过投资中心提出申请,需要缴纳1100美元费用(含100美元的投资中心费用),有效期两年。中国承包商派遣的工作人员应申办此类工作证。
坦桑尼亚投资优惠证书持有者可通过坦桑尼亚移民局设在投资中心的办公室办理居住和工作许可证。
2016年1月19日,坦桑尼亚内政部移民局正式授权达累斯萨拉姆市尼雷尔国际机场移民局办理商务签证(Business Visa),其余各个边关移民局不具备签发的权限。办理费用为入境签证费50美元,商务签证费200美元,共计250美元。该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持有人于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在坦短期工作。
【可就业的岗位】信息通信、医疗、卫生、建筑等行业的专业人员缺乏,对外籍劳务需求较大。
【外籍雇佣】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已申请投资优惠证书的投资者,根据工作需要允许雇佣5名外籍专家。工作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办理。
【法律规定的各种特殊职业】牙医、医生、会计、审计、工程师、律师、公证员从业之前须依法注册和获取执照,并重点审核从业资格和从业经验。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坦桑尼亚对外籍劳务无配额制度,但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均要求本科(含)以上学历。
坦桑尼亚多次发生武装歹徒抢劫银行、加油站、商户等恶性案件,在坦桑尼亚的中资企业和个体商户也成为受害者。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桑尼亚中资机构、华人华侨加强安全防范,注意当地治安状况,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了解中国外交部网站《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等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防受害。
另外,坦桑尼亚政府重申严禁在坦桑尼亚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桑尼亚或拟赴坦桑尼亚中国公民,请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坦方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如购买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或宝石,应在坦桑尼亚政府授权的销售商店购买,并索取正规发票和坦桑尼亚能矿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等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