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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 2016.07.29
  • 拉脱维亚
  • 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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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拉脱维亚《劳动法》的核心内容是确定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地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关系等。此外,该法还规定,与外国员工的关系不仅受到拉脱维亚法律的约束,而且受到拉脱维亚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协议的约束。

根据《劳动法》规定,刊登岗位需求广告时,除对该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不得有年龄和性别歧视。面试时,不得询问有关家庭地位、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问题。根据2014年10月通过的《劳动法》修正案,法人在招聘广告上必须标注公司注册号,以使潜在应聘者可获得公司详细信息。除非工作需要外语知识,否则招聘广告不得包含外语要求。招聘合同应以拉脱维亚语签署,对于不懂拉语的外国潜在雇员,雇主有义务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为减少非法雇工和防止倒签聘用合同日期,雇主有义务保留雇工合同,并向政府部门出示。允许雇主在雇员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禁止其工作,在医生签署文件证明雇员健康状况糟糕的情况下,雇主有义务向雇员支付其在不被允许工作时间段的工资。修正案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限为3年至5年。雇主在解雇雇员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解雇。家有1至2个14岁以下子女的雇员每年至少增加一天带薪休假。雇员可在献血后一年内任何时间享受献血假,带薪献血假每年不超过5天。修正案还保障了雇员短期缺勤的权利,在通知雇主后,家有18岁以下子女的雇员可短暂离开工作岗位。

关于用工合同、解聘、工资、工时、加班、工薪、社保待遇方面的规定,以及雇主缴纳的雇员社保基金种类、比例等,在拉脱维亚的《劳动法》中均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关于雇佣外籍劳工事宜,在该法第三章《国际劳动法》中制订了一些专门条款,具体请查阅以下网址:

www.vvc.gov.Iv/export/sites/default/docs/LRTA/Likumi/Labour_Law.doc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拉脱维亚《移民法》规定,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除外交、公务和专业签证外,半年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停留90天以上,必须办理临时居民许可和工作许可。外国人在拉就业需有合法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所得税。拉脱维亚企业聘请外国人来拉工作的工作许可由拉方雇主在拉办理。有职位空缺时,雇主必须先在当地报纸刊登招聘启事,1个月内没有在当地找到合适的人选方可申请聘请外国人。申请时,雇主需提供该外国人具有从事该项工作资格的证明。

拉脱维亚公民和移民局网址:www.pmlp.gov.lv/en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拉脱维亚的外籍劳务市场规模较小,虽然对外籍劳务的就业岗位没有具体限制,但政府严格控制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外籍劳务人员输入,对欧盟以外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劳务人员的进入持谨慎态度。

劳动援助机构为拉脱维亚国家就业署(State Employment Agency,受福利部监管。国家就业署网址:www.nva.gov.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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