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应在劳动合同中纳入劳动法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商业组织和私营企业主有权根据员工的完工情况、技术水平、劳动条件和其他标准自行确定工人的劳动报酬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在规定员工劳动报酬条件时,可采用具有指导意义的白俄罗斯工作人员统一工资等级表。因此,经营活动的主体有权自行选择员工的劳动报酬体系,可使用白俄罗斯工作人员统一工资等级表,也可不参考该表。一般情况下,商业组织根据其所采用的当地标准法令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国家规定了工人的最低工资(截至2014年1月1日,最低工资为1660000白俄罗斯卢布,约合173.5美元),但未规定最高工资。
白俄罗斯通过用人单位和雇员协商合同条款,明确责任和义务。如遇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但雇员不同意的情况,按规定还是要支付薪水直到合同失效。
【雇主需要交纳的保险等费用】
(1)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额-440000白卢布)*12%;
(2)社会保险(工资额的35%)。
个人需缴纳强制性保险(工资额的0.6%)。
根据白俄罗斯劳动法典,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每周40小时;每周工作5或6天的劳动者周日休息,且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包括1小时午餐。针对个别种类的劳动者规定了缩短劳动时间;有专门规定夜班、休息日和节假日、未成年人等工作调节的标准。
雇主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确保工人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以及夜间工作的保障和补偿。任何一种加班都要额外支付薪酬。
劳动者在白俄罗斯劳动法典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使用劳动休假和专门休假,休假期间为劳动者保持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根据白俄罗斯政府或者授权机关规定的程序计算出来的,被称为“休假工资”。劳动休假每年最少为24天。此外,以下节假日也为非工作日:1月1日,1月7日,3月8日,万灵节,5月1日,5月9日,7月3日,11月7日,12月25日。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外国独资或合资企业雇用外国员工的规定主要依据3个法律:1998年《关于外国劳动移民法(第169-3号)》和2002年9月16日部长会议《关于在白俄罗斯居住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者劳动和经营活动规定》和2002年12月2日白俄罗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和无国籍者、临时在白俄罗斯人员办理特别劳动许可的规定》。具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移民委员会负责。
白俄罗斯对外籍劳工数量有明确限制,外籍劳工只能从事与其拥有的资质相符的工作。
外国人在白俄罗斯的劳动收入根据白俄罗斯法律纳税,根据白俄罗斯签订的相关国际协定解决双重征税问题。1995年1月17日中国与白俄罗斯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外国人只能在白俄罗斯驻有关国家大使馆申请到签证后,方可进入白俄罗斯。签证分为B(过境)、C(短期签证,90天以内)、D(长期签证,90天以上)3种。对于根据劳动合同赴白俄罗斯工作的外国公民,必须办理短期签证C(有权根据雇佣进行工作)。此外,在外国企业白俄罗斯代表处工作的外国公民也可获得D型长期签证。
外国人需要获得特别许可才能在白俄罗斯从事某种工作。
【无需特别许可的条件】下列情况下无需特别许可:
(1)已获得在白俄罗斯永久居留权;
(2)根据白俄罗斯政府签署的国际协定(如俄罗斯公民)可以不按使用外国人规定执行;
(3)外国投资建立的商务机构(已注册为白俄罗斯法人)创立者或领导;
(4)在外国公司成立的代表处工作。
2011年1月1日起,白俄罗斯大幅调整了需要办理就业许可的类型,削减了16种类型劳动,最重要的如房屋设计和建设、商业零售(酒精零售和烟草生产除外)等,增加了1种(使用核能和电离辐射源)。就业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办理就业许可需缴纳90多美元的费用。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白俄罗斯外籍劳务市场因国内市场形势变化,建筑等部分工种技术人员短缺,中国劳务人员应注意了解有关白俄罗斯国家的情况,了解各自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认真研究《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所有条款,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了解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参处的联系方式和有关负责人联系办法,遇突发事件和损害合法利益又得不到合理解决时可求助大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