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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斯洛伐克的工作准证如何办理?

  • 2016.07.12
  • 斯洛伐克
  •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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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部门

斯洛伐克劳动、社会事务和家庭部为斯洛伐克劳动政策主管部门,斯洛伐克地方劳动局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签发工作许可。

2.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非欧盟成员国公民)】工作许可有效期最长可为2年,季节性工作许可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需要延长工作许可有效期,须在到期前30日提出申请。雇主只能雇用持有居留许可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在斯洛伐克停留超过3个月,需要办理临时居留许可。

【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的情况】

(1)在斯洛伐克境内有永久居所的外国人;

(2)因与家庭团聚而获得暂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3)因参加特殊项目而获得暂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4)斯洛伐克外侨;

(5)被批准申请庇护的外国人;

(6)被批准难民身份的外国人;

(7)下列人员,在斯洛伐克工作连续不超过7天,或1年累计不超过30天,无需工作许可:①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及学术研究的学者,为从事某项具体的研究工作;②艺术工作者参加某项具体的活动;③26周岁以下的学生;④执行合同项下提供货物或服务工作,或提供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

(8)根据国际公约规定,在斯洛伐克无需工作许可的外国人;

(9)外交使团及国际组织成员家属,根据其所属国与斯洛伐克签订的互惠协议;

(10)国际救助机构人员根据国际协议提供救助工作;

(11)被位于欧盟成员国境内的雇主派往斯洛伐克境内工作;

(12)在斯洛伐克从事投资业务合伙组织或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

(13)受雇于国际运输组织,并被外国雇主派往斯洛伐克工作的外国人;

(14)外国记者。

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必须通过合同方式确定。合同签订前,被雇者应先到指定医院体检。雇佣双方签订书面工作合同后,才产生雇佣双方的劳动关系。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专业发展、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3.申请程序

外国人在斯洛伐克境内就业,需要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劳动局将视当地就业情况和申请人自身条件,决定是否签发工作许可。劳动局须在失业登记系统查询是否有斯洛伐克公民适合这一岗位的情况,如果可以找到当地合适的应聘者,将优先考虑本国公民。斯洛伐克对部分国家劳工申请工作许可有配额限制。地方劳动局负责审批劳动许可的工作,其分布图可到网址www.upsvar.sk查询,审批时间为30天。电话:00421-800191222。

工作许可申办材料可以由工作者本人递交,也可由雇主递交。如果通过雇主递交,需要出示委托证明。

4.提供材料

【所需文件】申请工作许可所需文件:

(1)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雇主雇佣承诺书;

(2)斯洛伐克劳动局关于劳动力市场情况的结论(该岗位是否有合适的斯洛伐克公民);

(3)雇主雇佣的说明函;

(4)学历学位证明,需要由斯洛伐克法院宣誓翻译译成斯洛伐克文;

(5)申请者护照复印件;

(6)斯洛伐克无犯罪记录证明;

(7)雇主承担各种税务保证;

(8)工作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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