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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 2016.07.12
  • 土库曼斯坦
  •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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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签订工作合同】雇用员工的依据是工作合同。合同根据其期限不同分为三类:不定期合同、三年内不定期合同、按完成规定工作量所需时间计算的合同。

【解除工作合同】雇主只有在企业破产、改组、裁员或员工失职、无故脱岗等情况下才可解雇员工,且一般情况下须征得企业内工会组织的同意;如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在工作合同解除的情况下,雇主需向员工支付不少于2周的薪金。

【工时和加班】法定工作时间为:一周不超过40小时,艰苦行业不超过36小时;企业可依据自身情况决定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或是6天工作制。但如实行6天工作制,须征得工会组织和当地政府的同意;雇主须保证员工一定的午餐午休时间,但不得多于2小时,且不计人工作时间;加班方面,如雇主提出加班要求,须征得工会组织的同意(个别情况例外);连续两天内员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全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0小时。

【劳动报酬】在工作合同中,薪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计时制、计件制和其他方式;薪金的计算和发放方式由企业自主决定;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企业可设立年终奖励制度(具体做法须与工会组织协商确定),奖金规模主要取决于员工工作业绩和工龄;如雇主有意调整薪金支付方式,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员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土法律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485马纳特/月);工资发放日期如遇节假日,需提前发放;加班需额外支付报酬(一般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倍);节假日加班——或予以补休或予以物质补偿(一般为工作日工资的2倍)。

【社会保险】属强制险,每名员工都须投保;社保金额相当于工资额的20%,全部由雇主承担。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根据《外国公民赴土库曼临时工作条例》规定,外国公民在土工作必须办理劳动许可(由其雇主办理);土库曼移民局按照土库曼公民优先补缺原则以及外国雇工数量不超过员工总数30%的比例颁发劳动许可;许可有效期一年,如需办理延期,则雇主须在许可到期前一个月内按规定重新递交申请文件。顺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劳动许可不准转让其他雇主。临时在土库曼务工的外国公民从一雇主转投另一雇主必须经土库曼移民局批准;外国公民在劳动关系中享有与土库曼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并承担与之同等的义务。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主要风险】下列情况下土库曼移民局可能会拒发劳动许可,外籍劳务可能面临务工政策风险:

① 外国雇工承担的工作并不需要拥有高级专业技能、专门知识或经过专门培训;

② 雇主使用外国劳工从事其企业章程未予规定的活动;

③ 邀请的外国雇工数量超过限额;

④ 雇主或外国雇工违法土库曼法律。

【土库曼移民局(State Service of Migration)】

地址:17,BitarapTurkmenistan av.Ashgabat

电话:00993-12-391047/392968/391337

传真:00993-12-392971

网址:www.migration.gov.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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