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 2016.07.12
  • 乌兹别克斯坦
  •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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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和外国公民劳动就业程序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由集体协议及个人劳动合约确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期限不定;也可以签订定期合同,但不超过5年。

解聘规定】应在合同到期日前1周发出解除定期劳动合同通知。否则,合同视为无限期延续。雇员受劳动合同的保护,除非出现以酗酒、偷盗及“不道德”的状态上班。因其他原因,可以在雇员首先违反劳动纪律并对他行使了至少3次纪律处罚的情况下再行解雇。外国及当地企业可直接雇佣工人。

【个人动证】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在劳动就业时向雇主出示包含此前全部就职资料及工龄信息的个人劳动证。如果拟雇用人员没有劳动证,雇主应在接收其上班之日起5日内为其办理。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签订试用期,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在试用期结束前任何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工作时间】工人的正常不间断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周。加班必须征得工人同意。有些工种是不允许加班的。两天内连续加班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且1年不超过120小时。对加班工时的支付不得低于正常工薪的两倍。

假】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个别工人(在职退休人员、残疾人)每年带薪休假可延长至30个工作

雇主不必支付工人的临时病假或无劳动能力假期间工资。这两种假期由国家社保基金分别按工人月工资额的75%-100%支付。

妇女在产前有70的孕、产假,产后有56的产假(个别情况下可达70天)。孕、产假按照月劳动工资确定的比率额支付,并通过扣减国家社保基金缴款的形式向雇主返还。

【工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规定的额度。

【社保基金】雇主需为员工缴纳工资额40%的社保基金费。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法律规定,按照所签合同和协议为来乌兹别克斯坦工作的外国公民办理超过3个月的签证时,必须首先办理由乌兹别克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许可,之后持该许可办理签证和居留。用工企业应首先获得乌兹别克斯坦劳动部门关于同意聘用外国劳务的批准,之后为每位外国员工办理个人劳动许可,有效期均不超过一年。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来乌兹别克斯坦工作的外国公民出示其在本国单位的身份、职业及文凭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在乌兹别克斯坦所在地内务部门进行登记。外国公民获得劳动许可后,为其办理工作签证的种类主要为S-3技术服务签证和E工作签证两种,有效期均不超过1年。

乌兹别克劳动法规定该法所有条款对外籍劳务同样适用。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在乌兹别克斯坦办理劳动许可和工作签证面临一些政策风险。

【程序繁琐】乌兹别克斯坦劳动部门在为外国公民办理劳动许可时,对生产型企业的员工相对宽松,有效期可办理一年,而对贸易类等非生产型企业的员工一般只办理半年期劳动许可。办理劳动许可手续繁杂、时间长,且全国只有首都塔什干可办理。

【限制严格】出于对本国公民就业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乌兹别克斯坦对外资企业中投资方员工与当地员工的比例已从1:4提高到1:7,实际操作中甚至要求投资方员工所占比例保持在10%-20%。乌兹别克斯坦劳动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被邀请人员赴乌兹别克斯坦目的、行业技能、职位等决定是否给予劳动许可,一般级工程师、级技师等较易获得工作签证,普通工人则比较困难。

【签证困难】因在乌兹别克斯坦办理劳动许可和工作签证困难重重,为保证项目执行和企业经营人员配备,外资企业有时只能办理1-3个月商务签证解决境和居留问题。近来,乌兹别克斯坦方对外国公民出境有进一步从严管控趋势,一般申请3个月商务签证,签证有效期只给1个月;申请6个月工作签证,只发放3个月商务签证,且签证办理时间从之前的1周延长到目前的短则10天,长则2周。

【费用较高】涉及劳务人员的E工作签证,一次性境费用140美元/人,如办1年多次往返,费用为590美元/人;S-3技术服务签证,外国公司根据与乌兹别克斯坦业主所签合同办理劳务许可,之后办理签证,期限(包括每次延期)最多为1年,费用为590美元/人;一般政府代表团访问、企业团组来往所申办的B-2商务签证,期限1-3个月,费用60美元-80美元/人,加急翻倍。此外,有时中国企业还因乌方人为因素增加额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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