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1.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巴基斯坦劳动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印巴分治时期从印度继承过来的立法体系。自独立以来,巴基斯坦政府推行了多项劳工政策。
(1)劳动法对雇佣合同的规定。工商业雇主应与雇员签署雇佣合同,合同应对雇佣性质、雇佣期限、职位、工资福利做出规定。对家政、短期雇工等无合约的,如发生纠纷,由法院根据事实确定其雇佣关系。
(2)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经过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并取得体检证明适合参加工作的14-18岁少年,可被雇佣从事非繁重劳动,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2小时,不得兼职,不得值夜班(夜班时间段由各省政府公告);年满18岁的雇员,每天工作不超过9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斋月期间工作时间要相应减少。
(3)劳动法对带薪休假的规定。雇员每年可带薪休假两周(孕产妇6周),事假10天(全薪),病假16天(半薪),公众假期13天(全薪),雇员享受政府临时规定的其他假期。雇员如在公众假期上班可同时享受双薪及调休。根据有关协议,雇员参加朝勤可请假两个月。10人以上企业雇员参加社保计划,雇主需交纳参保职工工资7%。
有关社保基金情况为:(1)准备基金,雇主、雇员分别交纳雇员每月工资的8.33%;(2)工人福利基金为收入(收入1万卢比以上者)的2%;(3)工人利润参与基金为税前利润的5%;(4)老年救济金,雇主交纳工人最低工资的6%,雇员交纳最低工资的1%。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巴基斯坦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劳务输出大国,目前有大量劳务人员在西亚等地区工作,但巴基斯坦劳动力总体受教育程度较低,技术专家、管理人员、技工等较为缺乏。巴基斯坦政府对外籍劳务进入该国工作无限制性要求,仅规定外国技术和管理人员如来巴工作,需获得在巴基斯坦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提出邀请后,向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BOI)提出申请并经推荐后通过巴基斯坦外交机构申办工作签证,签证期限两年。巴基斯坦与中国签有互免签证协议,持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人员可免签入境,但在入境后3个月内需向巴基斯坦内政部下属移民与护照局申办居、停留签证;拟进入巴基斯坦管制地区(如巴控克什米尔等)工作的人员需向内政部申请许可证。此外,还应尽快在常驻所在地警察局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申办工作签证可参考BOI网站:
boi.gov.pk/Services/ServiceProcessWizard.aspx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政治风险】近年来,巴基斯坦恐怖袭击事件频发,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从偏远的部落地区不断向大中城市渗透,袭击目标从最初针对政府、军警部门扩散到宾馆、餐厅、银行、市场、学校等民用设施。同时,巴基斯坦国内教派冲突加剧,宗教派别之间的矛盾不时升级激化,一些宗教场所成为重点袭击目标。再者,政治暗杀活动频发,尤其是在第一大城市卡拉奇,不同党派和种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暗杀事件时有发生;全国范围内持枪抢劫和绑架等恶性治安案件呈上升态势。
【经济风险】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冲击、安全形势下滑、能源短缺等不利因素影响,巴基斯坦经济增长缓慢、失业和通货膨胀问题日益严重,加上洪灾、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巴基斯坦中期经济增长面临一些阻力。
【政策风险】巴基斯坦近年来财政赤字持续处于高位,为增加财政收入、降低赤字,巴基斯坦国内正酝酿一系列财政和税务改革,但上述改革在巴国内面临地方政府和不同党派的重重阻力,改革前景尚不明确,中国投资合作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自然风险】巴基斯坦印度河流域曾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巴基斯坦不同地区曾屡次发生5-7级左右地震,2013年4月伊朗和巴基斯坦边境的俾路支地区发生7.8级地震。夏季巴基斯坦境内霍乱、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易流行;旁遮普省还曾发生药物中毒事件。因此,在巴基斯坦投资合作的企业和人员应重视并做好安全和卫生防范工作。
4.劳动投诉、援助、仲裁机构联系方式
巴基斯坦每座城市市政府都设有劳务处,负责处理辖区内企业劳务纠纷事宜,根据巴基斯坦劳工法规定,巴基斯坦劳工部向员工数超过100名的国内企业派遣一名专职劳务官,负责协调和处理劳资纠纷。如果劳资纠纷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到一致,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工法庭提出申诉。法庭做出的判决双方需无条件执行。
伊斯兰堡劳务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92-51-9260767
传真:0092-51-92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