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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 2016.06.23
  • 叙利亚
  •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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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叙利亚《劳动法》的核心内容如下:

【合同形式】按叙利亚《劳动法》规定,劳资双方应签订雇佣合同,合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单独劳动合同,合同中需写明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期试用。对任何续签及合同延期,临时雇佣合同都将自动转为永久性雇佣合同;另一种是共同劳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3年,3年后无异议则合同自动视为续签,至此结束原合同有效期。

【终止合同】叙利亚《劳动法》规定,只有在极少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终止合同,如公司倒闭、雇员偷窃及长期生病等。雇主要解雇劳动者,必须首先得到各省工作中止委员会的批准。解雇申请必须提前一个月送交劳动社会事务局。对于月劳动者(按月领取薪水)须提前30天通知中止合同;对于周劳动者需提前15天通知中止合同。在合同到期或雇主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雇主必须额外支付半月的薪水作为第一个5年的奖励以及额外支付全月的薪水作为下一时期的奖励。劳动者也应获得年底奖金。

【工资】雇员工资在国有和私有企业间是不同的,一般员工月工资在300美元左右,秘书的月工资在300-500美元之间,管理人员的月工资在600-1000美元之间。多数的私有企业根据雇员的贡献和通货膨涨的水平对工资给予阶段性的加薪。多数外国公司则根据叙利亚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消费价格指数确定其工资水平。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规定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为48小时。劳动者每年有14天的带薪休假,工作10年后增加到21天。劳动者有权享受11天的宗教和国家法定假期。星期五为公众假日。

【社保基金】如雇员少于5人,社保局征收5%,全部由雇主承担;如雇员多于5人,雇员承担基本工资的7%,雇主承担17.1%,包括14%的社会保险和3%的医疗保险。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叙利亚法令对叙利亚聘用阿拉伯和外国劳动者做出了相关规定,在叙利亚的外籍人员必须向叙利亚劳动和社会事务部提出申请方能获得工作许可。工作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可以申请续延。各单位外籍劳务数量不得超过该单位劳务总数的10%,外国石油公司和国家重点经济建设工程及高技术项目不受该项规定的限制。外国人在叙利亚就业还需获得由内政部颁发的居住许可。

外籍劳务工作范围包括工业、贸易、农业、手工业、银行、金融、服务业(包括家政服务)、科学研究或其他研究等。

外籍劳务申请工作许可应是叙利亚缺乏劳务的工作领域,并具备申请职业和工作种类所需的资历和经验。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2011年3月以来,叙利亚内战不断。据联合国估计,自2011年3月叙利亚冲突爆发以来,已有超过10万人丧生,约630万人流离失所,并有超过200万人逃到约旦、黎巴嫩、土耳其等邻国境内。中国驻叙利亚使馆提醒拟赴叙利亚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局势发展,慎重考虑出行计划。请已在叙利亚的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事发地区或人员聚集场所,务必注意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可向中国驻叙利亚使馆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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