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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 2016.06.02
  • 阿富汗
  •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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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2006年阿富汗《劳动法》经过进一步发展完善,对劳工组织和雇员的权利及义务做出了新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规定阿富汗人有获得劳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在解除合同后对员工的补偿,如解除合约,对工作1-5年的员工应补偿2个月工资,工作5-10年的员工补偿4个月工资,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补偿6个月工资。

(3)对工作时间、加班和假期的规定,员工工作时间为周六至周四,一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周四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5个小时。晚7:00以后的加班不能超过1个小时。管理人员晚上加班工资最低按115%计,生产工人晚上加班工资最低按125%计,不允许工人连续工作2个班次。周末和节日加班的工资按150%计。雇员享受5-4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

(4)工人工资不能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5)不能让工人从事损害健康的工作。

(6)工人有权利参加工会。男性退休年龄65岁,最高不能超过70岁。女性55岁,最高不超过60岁。退休养老金缴纳:工人月工资中自己支付3%,政府和企业承担8%。

(7)性别和文化。女性医务工作人员,晚上不允许加班,公司一般要为女性上下班提供交通工具,男女用餐一般分开,要给工人留有祈祷时间,并提供祈祷场所,男女不同场所等。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阿富汗《劳动法》第四条对外国雇员在阿富汗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1)必须遵守阿富汗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传统;

(2)年满18岁并还未到退休年龄,须持原籍国和阿富汗卫生部的健康证明;

(3)应持有阿富汗劳工部的工作许可证;

(4)需签订劳动合同。

阿富汗本地失业率很高,除政府机关和国际社会组织需要一些高端管理技术人才外,市场对一般的外籍劳务工作者没有需求。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自然风险】阿富汗属于地震多发地区;高山地区冬季有雪崩,春季有时会发生山洪。在阿富汗和拟赴阿富汗的中方人员需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自然灾害,冷静面对突发状况。

【治安风险】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多次发生连环恐怖袭击,也曾发生银行取钱后被抢事件。首都之外地区时常发生绑架、路边炸弹袭击等恶性事件。在阿富汗中资机构和人员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手续风险】外籍人来阿富汗申办签证、签证续签、申办工作许可,时常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和支付较髙的费用。阿方对中国女性来阿富汗签证和工作的许可证审查较为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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