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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诈骗罪问题

  • 2019.12.11
  • 案例学习
  • 来源:北京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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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到国外能轻轻松松赚到大钱”,成为不少外国务工中介公司的广告。北京刑事律师李建录律师认为某些不具备境外劳务资质的中介机构,采取办理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的办法,将劳务人员输送至国外打黑工。少数犯罪分子以虚假的劳务输出中介机构,虚构相关事实实施诈骗,收取高额报名费、手续费后即潜逃。该类案件受害人多为农民工、瓦工、木工、纺织工,也有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文化程度不高,家境困难。外派劳务一年的收入相当于国内企业职工三四年的收入,为此,不少人甘冒风险。相关案例:

姚某在未取得对外劳务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假借办理涉外劳务,骗取他人财物,在狱服刑的他又被解回追究责任。826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合同诈骗罪,认为被告人姚刚犯合同诈骗罪案,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在网上发布广告,声称交2万元出国务工中介费,可以安排到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国务工,从事司机、厨师、保姆等工作,每月工资可达3万余元。可当出国务工人员交了中介费后,劳务公司突然关门,“工作人员”也失去联系。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钢城)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办理出国劳务资质,介绍出国务工更是子虚乌有。20日,武汉警方公布该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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