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国劳务专栏   /   出国劳务注意事项   /   案例学习

新加坡劳务常识

  • 2012.08.20
  • 案例学习
  • 来源:南通市商务局
  • 作者:
  • 阅读:
  • 打印

工作时间

  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大部分的本地公司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时)及周六上午(4小时)。也有不少公司(多为外国公司)采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9小时。在制造业生产线上工作的员工则通常为轮班制,其工作及休息时间因公司而定。 

  休假

  一般上员工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会享有714天的常年休假,休假天数到第三年会有所增加,介于918天。除非是手术或住院,一般公司也规定一年累积病假不能超过2周。  

  试用期

  一般公司的试用期为3个月,但少数公司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雇主要考察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并提供适当的培训。而员工也可借这段时间适应公司的环境。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雇主和员工双方均可在这段时间内提前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