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务工提醒
近期,哈萨克斯坦移民部门对外资企业和来哈务工人员劳务签证、落地登记检查力度增加。随着国内各类来哈务工人员日益增多,非法务工事件时有发生,对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同程度损失。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提醒来哈务工人员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应了解哈对外籍劳务引进、工作签证办理和居留登记的有关规定。
哈法律规定,除根据特定国际协议引进的外籍人员及不受哈劳务许可相关法律限制的外籍人员外,来哈从事劳务活动的外国人都必须获得劳务许可。哈政府每年规定外籍劳务限额,在此限额范围内向用人单位发放引进外籍劳务许可。获得许可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在其员工中哈萨克斯坦籍人员的占比规定。与外籍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期限不可超过劳务许可的期限。来哈从事劳务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籍者如未获得授权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且两国间未签订其它解决程序协议,将被驱逐出境。
取得劳务许可后应立即办理签证。用人单位获得劳务许可后,为该外籍劳务人员办理劳务邀请。外籍劳务人员持该邀请函及其他文件向哈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等授权机构办理工作签证。工作签证的日期根据劳务许可的期限确定。根据哈法律,持商务签证的外国人不能在哈从事长期工作,商务签证仅颁发给来哈从事商务谈判、签署合同、参加会议、展会、文化、科技等活动的外国人。
外籍劳务人员来哈后还应及时办理居留登记。根据哈居留登记条例,入境5个自然日内须到哈内务部移民警察局进行居留登记,工作单位为务工人员开具的邀请函标注的工作地点应与该务工人员实际工作地点相一致。办理居留登记后又到另一个城市工作,且未重新办理居留登记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哈居留登记条例,如短期在哈的外国人变更居留地点超过5日,应在3日内书面告知内务部门并在5日内重新办理居留登记。如公司委派员工出差,应开具委派证明,由员工随身携带,重新办理居留登记时向内务部门出示。出差结束应立即返回原居住地。
其次,要学会正确应对哈警察执法检查。
(一)遇警察执法检查应保持冷静克制。
根据《哈萨克斯坦外国人管理条例》第132条规定,哈执法人员有权查验外国人护照及相关身份证件,主要核查居留登记以及签证等信息。遇哈执法人员查验证件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确认其身份后配合执法,应注意保持冷静克制,切勿与警察发生争执,更不可武力袭警。如拒不服从警察命令,警察可能会根据当时的情形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如遇警察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情况,可要求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最好与懂当地语言的友人同行,避免因语言不通和文化差异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二)遇警察拘捕时应打电话求助。
如被警察拘捕,当事人在律师到达前有权保持沉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打电话向亲朋、律师或翻译求助,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相关司法程序。也可拨打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7-7017292938,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总领馆工作人员将及时提供必要协助,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遇警察敲诈勒索应依法维权。
如遇警察利用各种理由借检查之机进行敲诈勒索,或要求交纳不合理费用时请予拒绝,并视情留存证据。在接受检查时,请对方先出示执法证件,详细观看并记住警号和姓名。注意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必要时,可拨打阿市执法部门检举电话。警察局:+7 7272544007,移民局:+77272544007,边检:+772636472489,海关:+77272780471
(四)遇冒牌警察时应机智应对。
为避免不法分子利用警察制服、证件等冒充警察进行不法行为,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如检查钱包等行为,应明确予以拒绝。不要主动提出用钱解决,如需缴纳罚款,应到执法部门缴纳,不应直接交给警察个人。
第三,须依据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违反哈相关法律的行为,须经过行政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当事人应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也可请翻译陪同出庭。如被判定属于违法行为,可能被缩短在哈停留期、处以罚款、拘留甚至驱逐出境。也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