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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劳务合作有关情况

  • 2019.07.01
  • 新加坡
  • 来源:驻新加坡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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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新劳务合作基本情况

受国内劳动力供应不足影响,新加坡对外籍劳务需求很大,外籍劳工是新加坡的主要就业力量之一,占新加坡劳动力的近四成。截至2017年末,在新外劳总数136.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5万人,其中持雇佣准证(EP)的18.77万人,持S准证(SP)的18.44万人,持普通工作签证(WP)的96.52万人。在WP持有者中,建筑工人28.49万人,女佣24.68万人。

为推动经济转型,新加坡政府近年来推出提高生产力计划,推动生产力导向型经济重组,收紧外劳政策,继续减少外劳配额、提高外劳税,提高SP准证申请门槛。

新加坡为中国外派劳务第二大目的国,仅次于日本。据中方统计,2017年中国向新派遣劳务人员42409人,增长12.4%。截至2017年末,中国在新劳务人员95488人,如将自行来新就业人员计算在内,中国实际在新劳务人员约15万人,占新加坡外籍劳务人员总数的10%左右。

近年来,中国在新劳务人员结构出现新变化,建筑行业劳务人员相对减少,制造业、服务业中高级劳务人员数量有所增加。

二、新加坡劳工(动)法律法规

新加坡主要通过《移民法案》(Immigration Act)、《雇佣法案》(Employment Act)、《外国人力雇佣法案》(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ct)、《工伤赔偿法案》(Work Injury Compensation Act)、《雇佣代理法案》(Employment Agencies Act)等法律规范工作准证、劳动关系、外国工人管理、工伤赔偿及职业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新加坡开展劳务输出业务的注意事项

中国外派劳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国外派劳务和对新加坡劳务合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劳务项目确认、审查以及出境证明等手续,通过制度约束,将劳务合作项目风险降至最低。经营公司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技能培训和遵约守诺教育,如实、详细讲解合同条款,不做夸大宣传,并要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后期管理,及时解决劳务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开展劳务输出业务的企业也须严格遵守新加坡有关法律法规。与中国对新加坡开展劳务输出业务最为相关的法律是《外国工人雇佣法案》。该法案列明了雇用外国工人的条款和条件,规定了对雇主或工人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利于维护新加坡特别针对外籍工人所建立的工作准证系统并保护外籍工人的福利。2007522日,新加坡国会审议通过了该法案的修订稿,并将法案更名为《外国人力雇佣法案》(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 EFMA)。新法案的立法权限较旧法案更为清晰,所规范的内容也更加全面。201211月,新加坡对《外国人力雇佣法案》进行第一轮修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总体而言,中国劳务人员赴新加坡工作总体环境较好,但劳务人员也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考虑清楚,出国前要与新加坡劳务中介协商清楚,以免上当受骗。新加坡主管当局或雇主有权取消外籍工人的工作准证,从准证取消之日起7天内外籍工人必须离开新加坡,否则会受到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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