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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鲜有BOT投资项目

  • 2017.05.19
  • 泰国
  •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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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承包工程项目可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投资的公共项目,通常采取国际招标或者电子竞标(E-Auction)的方式,仅有少数采取邀标的形式;二是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目前通行的国际招标、邀标和议标等招标形式均有采用。

“私人项目一般选择与业主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商承建,近年来通过议标合作的情况比较多见。”《白皮书》起草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洁介绍。

近年来,泰国大型政府预算项目普遍要求企业所在国驻泰国的使领馆出具企业资信、资质、业绩和股东列表等文件的公(认)证函,只有经过公(认)证后翻译成泰语并交由泰国外交部再认证,方可有资格参与项目投标。

对于近年来火遍国际市场的BOT投资(即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的一种国际投资新方式),胡洁提醒企业,泰国并无关于开展BOT投资的明确规定。从实际情况看,泰国BOT类的投资项目实践比较少,近20年来实施的一些项目主要集中在国家出资或列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如公路、城市垃圾处理、电力设施等。BOT投资项目更明确的规范体现在合同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及其附件中。泰国对于外资参与BOT投资并无具体规定,只要投资者满足项目投资要求并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投资限制的各项规定,即可参与项目招标。而对于特许经营的具体年限也无统一标准,一般根据项目本身需要确定,但一般不超过30年。已在泰国开展BOT投资的外国企业包括日本、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的投资者。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部门是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简称BOI),负责根据1977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及1991年第二次修正和2001年第三次修正的版本制定投资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Office of the Board of Investment)具体负责审核和批准享受泰国投资优惠政策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事宜。

在泰国,工程承包方面主要适用的法律是《泰国关于负责公共大型项目的法规》和《泰国建筑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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