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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否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实怕唇亡齿寒

  • 2017.12.07
  • 美国
  • 来源:中国贸易报
  • 作者:姜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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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单方面“主动”开启针对进口自中国的普通合金铝卷的“双反”调查后,11月30日,美国又公布了其11月中旬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的一项法律文件,反对中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美国为何如此迫不及待?

根据中国商务部条法司的回应,美方此次向世贸组织提交的这份文件是其作为第三方参与中国诉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一案过程中,根据程序要求提交的书面陈述意见。该案争议的核心是,2016年12月11日后,欧盟是否有权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在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

美国作为中国诉欧盟案件的第三方,为何如此迫不及待地表明立场?

去年12月12日,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记者从WTO网站了解到,两个案件在WTO的编号分别为DS515和DS516,进程亦相似。根据程序,中国与欧盟、美国间的贸易争端需要WTO成立专家组进行裁决,如果败诉方上诉,还需要经过上诉机构裁决,这一过程需要2年至3年的时间。

不难推测,美欧在此案件中已经不可避免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论哪一个案件中出现对中国有利的因素,都将同时对两个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而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美国的此番表态正是发生在中国诉欧盟案件在日内瓦召开听证会的前一周,这份表态将被作为案件的多方陈述之一,在听证期间发挥作用。

可见,美国在中国诉欧盟的案件中如此迫不及待地发声反对,其实是怀着“唇亡齿寒”的担忧。

“非市场经济国家”从何而来?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非常明确,关于在对中国反倾销调查中适用“替代国”的做法应在中国入世15年后如期终止,这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也并不以“市场经济地位”为前提。

规定如此明确,“替代国”条款为何还会出现杂音?为何会有部分世贸组织成员提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傅东辉告诉记者,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完整规定,“替代国条款”终止适用是可以提前的,不必非等到中国入世15年之后。但提前终止“替代国条款”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中国或中国企业能够证明中国或中国某个产业符合进口成员国内立法中的市场经济标准。所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由此而来。正是由于“替代国条款”提前终止的条件中提到了“市场经济地位”,才使部分世贸组织成员硬将“替代国条款”与“市场经济地位”挂钩。

傅东辉说,部分世贸组织成员拿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做文章,有些是出于经济利益,有些则是出于政治利益。其实,西方学界主流观点并不赞同这种牵强附会或投机取巧的做法,国际法的善意解释原则不是可以随意抛弃的。

混淆视听无法掩盖违规本质

12月1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耿爽表示,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当中,只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在世贸组织164个成员中,有此国内法的成员寥寥无几。

某些国家和人员试图将两者加以联系,明显是在混淆视听。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的做法必须终止,这一点是非常明确和不容置疑的,与中方是否满足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没有关系,所有世贸组织的成员都应该重信守诺。

“我们再次敦促有关国家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准则,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耿爽说。

那么,“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提法存在于哪些规则中?

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蒲凌尘介绍,WTO法没有具体规定市场经济地位或者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只有GATT第6条脚注中有一些相关的内容。

12月2日,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美国提交陈述意见的这一案件与“市场经济地位”无关,美国也不是该案的当事方。美国的做法罔顾世贸规则,将“替代国”和“市场经济地位”搅在一起是混淆视听,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国已另案将美国类似做法诉诸世贸组织。

言论

美国既输“面子”又失“里子”

■李晓喻

美国对中美经贸关系再泼冷水。日前,特朗普政府在向世贸组织(WTO)提交的文件中正式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此举并不出乎意料。一个月前,美国商务部在其开展的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调查结论中,已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美国的“小算盘”在于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为由,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使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很容易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并可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大大削弱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力,甚至将其完全排挤出美国市场。

而削减巨额对华贸易逆差,追求所谓对等、互惠的“公平贸易”,实现“购买美国货、雇佣美国人”,正是美国新贸易政策的重要目标。

表面上看,因此蒙受损失的是中国企业;但实际上,美国亦是输家。

其一,中国已逐渐形成“免疫力”,不会因美国不认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大伤元气”。

时至今日,中国已稳居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成为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也明显增强。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庆义的话说,中国的确因为市场经济地位之争蒙受了不少损失,但这并未阻碍中国外贸快速发展的脚步。

其二,美国将市场经济地位与履行第15条义务挂钩属“偷梁换柱”,有失“面子”。

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2016年12月11日以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必须在对华反倾销调查和裁决中终止使用“替代国”做法,与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无关。

苏庆义表示,以不承认市场经济地位为由对华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不仅暴露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更表明美国将成为破坏国际规则的不良示范者,美国作为世界经济舞台重要参与者甚至主导者的身份将难以服众。

其三,对中美经贸合作泼冷水,也会伤及美国经济的“里子”。

如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此前所言,中国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美方继续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是对中国实际情况的严重歪曲。

中美两国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融格局。如果两国原本顺畅的经贸往来因美国一再搞“小动作”受阻,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势必受到损害。

上个月,中美两国元首刚刚达成“致力于互利共赢的中美经贸合作”的共识。言犹在耳,美国唯放下“小算盘”,信守承诺,与中方携手而行,才能真正从中美经贸合作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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