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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企业破产频发风险提示

  • 2016.03.18
  • 荷兰
  • 来源:驻荷兰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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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处收到多家中国企业投诉称,与荷兰企业贸易过程中对方宣布破产,中国企业遭受较大损失。近年来,荷兰贸易类企业破产数量一直保持高位,其中2015年破产的个体企业2046家,贸易类企业占比超过一半,破产的非个体企业5266家,贸易类企业占比超过四分之一。

在此郑重提醒,我企业在与荷方开展贸易往来时,请注意交易风险,采取较为安全和稳妥的结算方式,以避免损失。

关于荷兰破产企业信息查询(包括破产时间、托管人信息等),请登录企业信息服务网站drimble:http://drimble.nl/faillissementen

在发货后对方企业破产的情况下:

1.如对方已接收货物但尚未付款,需向破产托管人申请进行破产债权登记;

2.如货物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可再次销售相关货物,但应注意知识产权问题;

3.在复杂情况下,可向律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寻求帮助,部分中介机构列表如下:http://nl.mofcom.gov.cn/article/jmzn/jingmjg/201511/20151101163655.shtml

驻荷兰使馆经商处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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