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签证注意事项

  • 2015.06.29
  • 出国签证申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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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签证指南 

1. 申请签证须知 

· 中国公民赴安哥拉均需提前办妥签证; 

· 入境签证种类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礼遇签证、领事签证、落地签证; 

· 领事签证适用于过境、旅游、短期、普通、学习、就医、特许、工作、临时居留、定居等目的; 

· 安哥拉施行返签政策,即安驻外使领馆签发签证须事先获得移民和外国人事务局批准; 

· 过境签证由安哥拉驻外使领馆发给为前往目的地国而须在安境内作中途停留的外国公民。 

2. 申请签证流程 

·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安哥拉目的和行程计划; 

· 咨询哥拉驻华使馆有关签证信息,索取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 准备签证申请资料; 

· 前往安哥拉驻华使馆办理签证手续; 

·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依使馆要求补充资料; 

·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大使馆联系。 

二、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 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及复印件1份; 

· 护照照片2张; 

· 签证申请表; 

· 邀请函原件,包括邀请人姓名、护照号、出生日期、访问目的、行程计划、停留时间、费用承担等信息。 

· 机票订单、酒店订单; 

· 如系未成年人,须持其长辈、法定代表或监护人的书面许可; 

· 提供健康证明、免疫证明。 

2、学习签证 

· 经教育机构、企业或学校确认的学籍或实习证明文件; 

· 生活来源和住宿条件证明; 

· 申请人关于承诺遵守安哥拉法律的声明; 

· 国籍国或常住地官方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体检报告; 

· 如申请人系未成年人,须根据安哥拉及申请人国籍国法律规定,提供其监护人责任担保书。 

3、就医签证 

· 经医疗机构确认的医疗诊断证明; 

· 生活来源和住宿条件证明。 

4、特许签证 

· 安哥拉负责批准私人投资项目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 申请人关于承诺遵守安哥拉法律的声明。 

5、工作签证 

· 工作合同; 

· 学历证明和职业技能证明; 

· 个人简历; 

· 常住国官方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 常住国出具的体检证明; 

· 如系在公共机构或企业从业需安哥拉公共管理、就业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如系在私营机构或企业从业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 雇主单位回国保证金证明文件。 

6、临时居留签证 

· 关于居留目的和拟居留时间的说明; 

· 生活来源和住宿条件证明; 

· 申请人关于承诺遵守安哥拉法律的声明; 

· 申请人与安哥拉公民或与在安哥拉合法居留的外国公民亲属关系证明。 

7、定居签证 

· 申请人关于承诺遵守安哥拉法律的声明; 

· 生活来源和住宿条件证明,提供银行账户摘要,余额不少于15000美元; 

· 申请获得定居权的目的证明; 

· 申请人与安哥拉公民或与在安哥拉合法居留的外国公民亲属关系证明,及上述亲属签署的声明; 

· 国籍国或常住国官方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 国籍国卫生检疫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 提供留宿者出具的责任担保书,或申请人房产证明; 

注:如有重要理由,使馆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文件。 

三、签证信息 

1、安哥拉通常签发一次入境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 

2、凡经安哥拉前往第三国者,必须办理过境签证。 

四、使领馆信息 

1、安哥拉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塔园外交办公楼1单元8层1号 

电话:0086-10-65326968,65326839 

传真:0086-10-65326969,65326992,65326970 

2、安哥拉驻香港总领事馆 

领区范围:香港 

地址: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室大楼29层3室 

电话:00852-3798 3888 

传真:00852-3101 0873/3101 0682 

3、安哥拉驻澳门总领事馆 

领区范围:澳门 

地址:澳门南湾财富中心7层I至H室 

电话:00853-2871 6231 

传真:00853-2871 6230 

*注意:有关申办因私签证的信息系通过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通报及其网上公开信息搜集整理,因各种原因可能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情况,仅供您参考。建议您在正式申办签证前认真浏览相关国家政府或驻华使领馆网站,或径询签证颁发机关,以获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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