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跨境逃税中国居民境外账户信息将透明

  • 2017.02.14
  • 外汇管理指南
  • 来源:经济导报
  • 作者:姜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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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记者姜旺)从今年开始,人们除了在银行换外汇时要多填写一张申请书进行自我声明外,在开立新账户时还需要填写一份声明自己税收居民身份的文件。这意味着,CRS自今年起就进入“实操期”,是为我国税务机关即将定期与全球上百个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相互交换居民账户信息而做的铺垫,对在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等行为的富豪来说,其影响不可小视。

所谓CRS,是各国家和地区之间基于同一标准的一项共同申报准则。据了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AEOI(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其中就包括共同申报准则(CRS),其大致内容就是签署国或地区之间相互披露对方国家或地区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各国对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维护本国税收权益的意愿愈显迫切。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一项“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并于2014年7月发布。

我国是在2014年9月的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承诺将实施这一“标准”的,其中确定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根据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规定流程,调查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根据日程,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所谓高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在2018年12月31日前,我国将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另外,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以及已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的中国公民都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中国早期富豪最喜欢在新加坡、新西兰、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等设立家族信托,目前这些国家和地区已都成为CRS签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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