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下在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投资而需在非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开立专用账户核准

  • 2015.09.15
  • 外汇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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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境外投资项下在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投资而需在非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开立专用账户核准

事项类型     境外投资     

办理地点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次汇出金额及来源和汇款路径、投资所在地外汇管制相关情况等说明);

2、保证函(保证账户内资金仅用于与投资相关的用途);

3、境内投资者之前如果领取过境外投资外汇登记IC卡的提供IC卡,未领取过外汇登记IC卡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附件下载:151626131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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