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派劳务培训收费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 2015.09.15
  • 外派劳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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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合函字〔1996〕第8号

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

为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根据《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管理规定》(〔1996〕外经贸合字第6号)第二十四条,现对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的培训费用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根据接受培训的课时长短,每个学员的培训费为:

40至60课时     150至250元人民币

61至84课时     250至350元人民币

85至180课时    350至450元人民币

18l至360课时   450至600元人民币

二、上述培训费用含教材和《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费,不包括食、宿及交通费。

三、各培训中心应严格遵守上述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如因特殊原因需超标准收费,应报外经贸部(合作司)批准。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