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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警惕出国劳务骗局

  • 2019.08.19
  • 对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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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安机关续接报外派劳务案件,涉及受害人多,涉案金额大。调查发现,一些不具备劳务输出资质的中介、个人,非法经营,骗取中介费。综合分析,外派劳务经济犯罪问题严重扰乱对外劳务经营秩序,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无外派资质,虚构劳务事项,骗取出国费用

一些劳务中介、个人,不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没有承担风险的实力,也不懂得劳务输出的政策法规,不了解国外劳务市场环境,甚至无工商注册登记,为牟取私利,租用小门面,通过打广告、贴简章虚假宣传,以虚构的劳务输出项目,虚假宣传工资待遇、福利保险、工作条件,以及所谓的高额工资和收入,在骗取一定的报名费、手续费后,携款潜逃。

二是以旅游签证、商务签证为名,非法实施劳务输出。

一些黑中介、个人利用澳大利亚、以色列、迪拜等发达国家市场需要,不管有无项目,仍以安排赴国外从事水电、建筑、手工、种植等事由自行招收,收取报名费、体验费、培训费,招收到一定数量的人员后,再通过各种途径,企图以旅游签证、商务签证输送出境,一旦无法安排出境,又无力全部或多数退还费用后,随即逃之夭夭即使采取旅游、偷渡等方式组织出国了,由于劳务人员没有合法工作许可,工资收入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一旦被查获将会随即被遣送回国。

三是有资质外派劳务公司违规操作,擅自挪用劳务费用。

工作中也发现,个别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在听说相关国家对中国开放劳务市场后,不管消息是否准确,即开始招收劳务人员,收取报名费,在不能安排出国的情况下,不及时退还,私自挪用,甚至造成劳务人员重大损失。类案件受害人多为农民工、瓦工、木工、纺织工,也有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文化程度不高,家境困难。宣传的国外工资收入相当于国内三、四倍因此不少人甘冒风险。

一些年龄偏大、无专业技术的人不能通过正当渠道出国务工,就寻找非法途径。非法中介正是摸清了这些人致富心切的心理,加之务工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出国劳务常识、防范意识差,往往花费七、八万元以自费旅游、商务考察等理由申办签证前往国外非法打工。许多人在办理手续时,既不了解办理单位、个人的资质情况,项目是否属实,也不与对方签订合同,约束对方的行为,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警方提示:出国劳务必须选择有经商务部门备案核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或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两类企业在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都能查询到,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咨询公司的资质和国外项目情况;出国前与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认真核对签证形式,绝不能旅游、商务签证出国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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