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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自荐工作的通知

  • 2022.02.10
  • 通知公告
  • 来源:南通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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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企业和相关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和七届五次会长(扩大)会议精神,报请市商务局、民政局批准,协会定于2022年3月上旬召开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第八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候选人采取会员单位自荐和行业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现就会员单位自荐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会员资格并自荐职位

1.第七届(2017-2021年度)会员企业、支持单位和意向加入协会的其他单位,请认真填写《第八届(2022-2026年度)会员登记表》(附件1),确认会员资格并自荐职位。

2.拥护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协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等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商协会、高等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咨询等服务机构;接受行业指导,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近年内无违规违法事件或重特大劳务纠纷。

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协会经营服务性项目享受八折优惠;退会自由。

二、理事会成员自荐须知

1.每家理事单位推荐1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理事须符合以下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2.理事的权利: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3.会长、副会长将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且须具备下列条件: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职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工作;代表协会出席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签署重要文件。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三、监事会成员自荐须知

1.监事会职权: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对理事、负责人执行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提出罢免建议;检查协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协会的存在问题;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2.每家监事单位推荐1名代表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任职条件同理事任职条件,详见“二、理事会成员自荐须知”第1条。理事会成员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3.监事长由监事会推举产生,任职条件同会长、副会长任职条件,详见“二、理事会成员自荐须知”第3条。

四、其他事项

1.请认真填写《第八届理事会理事自荐表》(附件2)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自荐表》(附件3),并提供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请于2月17日前提交协会秘书处。

2.秘书处将根据企业自荐情况,综合考虑区域和行业发展情况,征求相关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

联系人:冯慧君 85115262、13646243059

附件:1.第八届(2022-2026年度)会员登记表

2.第八届理事会理事自荐表

3.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自荐表

南通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2022年2月9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第八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自荐工作的通知(通外经协〔2021〕7号).rar